2020年12月6日 主日講道 黃嘉慧傳道
約翰福音十七六章3 節
談到「認識」,比喻認識某一個人,是否對他/她的認識就在於知道的層面呢? 對某人的知識是否等同於對他/她的認識呢?
對神的知識與對神的認識的分別
如何能認識神?
– 透過主耶穌基督, 藉著祂的十字架, 按照祂話語的應許, 靠著聖靈的能力,加上個人的信心
– 內心的喜樂, 對人的良善, 心裏的舒泰
認識神的確據
1) 認識神的人會為神大發熱心 [但11:32]
2) 認識神的人會思想神的偉大 [但2:20-22;9]
3) 認識神的人會為神顯出極大的勇氣 [徒5:29; 20:24]
4) 認識神的人會在神裏面獲得極大的滿足 [羅8; 但3:16-18]
認識神的步驟
1) 學會誠實地評鑒自己 2) 必須尋求救主祂自己
認識神和做聖經研究的動機和目的
「一切屬神的知識,只是認識神的途徑。人要認識神的真理, 為的是用心回應和行出真理。我們之所以研究神的神性,目的就是為了更深認識祂,最終是為了認識和事奉這位偉大的神。」
獨一真神:究竟 創始成終的上帝 對於我 是神,還是偶像呢? _______
永生 豐盛的生命 [約10:10]
滿有喜樂的生命 [徒16:34;約16:22]
享受真平安的生命 [約14:27]
全新的生命 [林後5:17]
永遠與神同在的生命 [啟21:1-4]
「…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着基督;…使我認識基督,…」 [腓立比書三章7-10 節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