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立你的兒女 (從參孫父母身上學習)
2010年3月28日 主日講道 何景發牧師
“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” (弗 6:4)
NIV — Fathers, do not exasperate your children; instead, bring them up in the training and instruction of the Lord.
引言:父母親應如何預備自己的心,並預備孩子來經歷人生的成敗…
建立兒女 …
1. 是上帝所賜的託付
“瑪挪亞說:「願你的話應驗!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,他後來當怎樣呢?」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:「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,她都當謹慎。葡萄樹所結的都不可吃,清酒濃酒都不可喝,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。凡我所吩咐的,她都當遵守。」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,給他起名叫參孫。孩子長大,耶和華賜福與他。 (士13: 12-14,24)
“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”
(弗 6:4)
2. 要定下合理的界限
“參孫下到亭拿,在那裏看見一個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兒。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:「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,是非利士人的女兒,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。」他父母說:「在你弟兄的女兒中,或在本國的民中,豈沒有一個女子,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?」參孫對他父親說:「願你給我娶那女子,因我喜悅她。」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,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。那時,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。”(士14:1-4)
“我(尼希米)就斥責他們,…叫他們指著神起誓,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,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又說:「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?…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。如此,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,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?」” (尼 13:25-27)
“丈夫活著的時候,妻子是被約束的;丈夫若死了,妻子就可以自由,隨意再嫁,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。” (林前 7:39)
3. 是建立終生的關係
“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,他就下到亞實基倫,擊殺了三十個人,奪了他們的衣裳,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。參孫發怒,就上父家去了。” (士14:19-20)
“敬畏耶和華的,大有倚靠;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。” (箴 14:26)
“兒女是上主所賞賜;子孫是他賜給我們的福份。” (詩 127:3,現代)
結語:做父母是一項永無止境的任務,是終生的責任,也是一件苦差事,…。這工作會使驕傲的人謙卑,…使最勇敢的人無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