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5月10日 主日講道 黃嘉慧牧師
創世記 27:1-17
偏心的母親 – 利百加
a.以撒偏愛長子以掃要為其祝福 [創27:1-4]
b.利百加獻計幼子雅各慾騙祝福 [創27:5-10]
c.雅各表達對母親獻計謀的憂慮 [創27:11-12]
d.母親執意操縱願獨攬詛咒惡果 [創27:13-17]
「偏待」的意思是「偏向一方,對另一方待遇不公」。這比「看外貌」、「看情面」或「取人的外貌」合適,…有的譯本用「徇私」或「偏私」。
Q1) 為何上主耶和華要對利百加預言「大的要服侍小的」呢?
Q2) 以掃是否「被犠牲」、「被遺棄」呢?
Q3) 若果只有一子, 是否就沒有偏心的情況出現呢? 如何避免偏心呢?
聖經教導
> 上帝的屬性是不偏心 [代下 19:6-7]
> 雅各書的嚴厲警告 – 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 [雅2:8-9]
> 愛人如己的誡命 [太22:34-40]
> 家庭和諧的秘訣 [西3:18-25]
如何避免偏心
“他回答那個告訴他的人:“誰是我的母親?誰是我的兄弟?”他就伸手指著門徒說:“看,我的母親!我的兄弟!因為無論誰遵行我天父的旨意,就是我的兄弟、姐妹和母親了。”” [馬太福音12:46-50]
“耶穌看見母親,又看見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母親說:“婦人,看,你的兒子!”然後他對那門徒說:“看,你的母親!”從那刻起,那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家裡去了。” [約翰福音19:25-27]
“主不偏待人,他按每個人的行為施行審判,你們既然稱他為父,就要在你們寄居世上的時候,懷著敬畏的心過活.” [彼得前書1:17]